我不得不說我是一個非常稱職的電燈泡,原因嘛,不外乎是因為我隨和健談又守本分吧 :) 哈!其實我也不知道啦,知道的話我也不會直持續扮演著電燈泡的腳色吧。不過也或許因為是個稱職的電燈泡,朋友們都「大歡迎」我這溫暖的一盞明燈...

印象最深刻是從大二開始,跟 Nancy 上課翹課、喝咖啡、買現在都買不起的衣服過著典型的快樂大學生活,差不多到了吃晚餐的時間就是男朋友華麗登場的時候啦。喜歡貪一杯美酒(梅酒!)的我也會去小酌幾杯吸二手煙,但通常他們更晚的活動像是跑夜店等等我就先行告辭。這便是我開始當電燈泡的機緣啦...(這種東西稱的上是機緣嗎?)

接下來我也當過諸多朋友的飛利浦... 從國高中時期的好友到小我一歳多的男性小朋友,我都有自信漂亮的完成任務。(神經這有什麼好自傲的?)

到目前為止歷史最悠久的莫屬豪放老師 Claire 了!我所謂的歷史悠久並不是男女朋友本身交往了多久,而是我「介入」他們多久。

我看著她一路走過來,跟她那超級好好先生的外國人 Mr B 曾經為了玩電腦遊戲吵到呼天喊地、動不動就以分手做威脅,一直到現在恩恩愛愛、沒有人比 Brendan 將 Claire 的優點與缺點全盤收下、兩人明年二月就要步入婚姻的墳墓了!哇哈哈哈!掐指一算應該有六~七年的時間了。在這如此長時間的磨練之下,我跟 Claire 已經能在 Mr B 面前中英文切換自如。二個台灣人聊天當然還是要用中文才對得起祖先,但是也要懂得看看身邊處在同一空間裡的文忙的臉色,適時的跟他搭上幾句話幫他做一些總整理的翻譯,外國人才不會被晾在一旁晾到發霉...

有時會覺得他活該,有時又覺得他很可憐!誰叫你交台灣女朋友這麼多年,中文還是學沒幾句!

既然已經是資深專業電燈泡了,為什麼今天有感而發的突然想「申訴」一下呢,原因是上星期跟 MJ 出去時恰巧討論到對於帶男友出席女生聚會的看法,然後昨天又很我又去當了電燈泡,就這樣二件事湊在一起一觸及發突然有些想法...

我自認我應該還蠻識大局的,看情況不對(這樣說好像是指打群架自己一個人臨陣脫逃喔)或氣氛容不下我就會自動蒸發。再來,除非我跟男方也很熟很談得來我才不會鷄婆到一次邀一對咧,所以通常都是人家邀我、不是我邀別人、我也不是會不請自來的KY人(不懂得看情形讀人臉色的的人)。就這樣,這些因素順勢得以造就出不尷尬、還算和樂融融的空間與相處模式、和稱職的電燈泡的我,而我也不特別討厭做別人的電燈泡。

但是呢,的確就像 MJ 說的男友有男友的生活圈,她時而遷就於他、他跟朋友的飯局她都盡量一同出席,但是她喜歡有自己的空間、朋友和生活圈,甚至偶爾展現一下自己不同的一面,男友在旁邊陰魂不散時(好狠!)連談得話題都不一樣了... 我們碰面前半的小時 MJ 才剛跟男友報到過,男友問可不可以一起去,她回說「為什麼?」

另一方面,說我總是忙到約不到人所以一個月前就跟我約好一起看電影的 Miss 瑪姬,赴約前一晚突然簡訊問說男友可不可以一起來?我當然說好。雖然對方說想先得到我的同意再問男友,不過若她根本沒有這種想法又為何要問我呢?所以我當然說好,心想其實也無所謂,大家都是健談的人還是可以很自在。結果呢... 談話愉快、晚餐美味、看電影也沒人杜咕打呼、天時地利人和.......

不過還是哪裡不對勁... と気がしてるよね。

我覺得話題、互動、節奏真的不一樣。不是好或不好的問題,也沒有對與錯,而且我自己本來也不在意但是就是不對勁... 讓我第一次深刻的感覺到「我幹嘛要來做你們的電燈泡呀?」(這樣說來我還有點反應遲鈍,早該再前一天晚上收到簡訊時就意會他們或許比較想約會,但礙於跟我有約!)

我很喜歡跟朋友在一起,聊女人心事八卦、聊未來的鋪陳、理想的家、聊星座血型命格、聊保養品、聊妻夫木聰和最新日劇、聊下一個旅遊計畫,女人只要興趣相同真的打開話夾子有聊不完的話。一天 24 小時要工作、讀書、處理家務事、也要重視朋友,在這一個「時間貧窮」的世界中什麼都想要顧。

所以我決心我不想再當電燈泡了!

並沒有不喜歡朋友的男友,跟那個無關,只是不再是學生後跟朋友見面的時間總是有限,我們處於一個「質」勝於「量」、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以「質」而不是「量」為優先的環境,若沒有好的互動與交通,很難建立及維持友誼吧。我要的不是酒肉朋友更不是打發時間的朋友,而是能 appreciate 一起度過時間的朋友。大家都可以想約會就去約會,想跟朋友談心事就來個通宵促膝長談,所以我也要堅守我不要再當電燈泡陪別人約會的決心,因為老娘我也是很忙的!XD

除了跟 Ben & Judy 以外,因為他們已經不分男女了... 哇哈哈哈!老夫老妻者也在例外範圍 :)

突然好奇不知道有沒有有關當電燈泡的心理測驗,查了一下只找到一下,而且是大陸簡體中文的不過有興趣還是可以玩玩,爱情测试:你是别人的电灯泡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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