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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情人散步很好玩嗎?

答案是「NO!」

我...... 被計算了。先前已經決定再也不要當人家電燈泡了,可是赴了約、事情演變成那樣,也只好被牽著鼻子走。我是牛嗎...

跟友人原本是約明天。不知不覺中,我們已經整整一年沒見,約好傍晚她下班後一起去海邊散個步溜狗,之後一起吃晚飯。一年未見,想必有說不完的話... 我是怎麼想。今天早上對方臨時傳簡訊來說,晚班換掉了五點下班,今天見面也可以。我無所謂,所幸就改成今天。

去到朋友家,正好五點半。她說男友七點下班,很想見我們家露比一眼,所以希望我們先去吃飯,吃完飯順便去接她男友,再一起去海邊散步。人家都計畫好了,說不好嗎? 與其鬧翻臉說不好,就嗯嗯啊啊的說「隨便囉」。

沒人有會歇斯底里地開始痛哭「不要~我不要~~我不要啊~~~~」吧?我還沒這麼神經質。

吃飯也吃得有點匆匆忙忙的,又不是去速食店,但是 40 分鐘左右就吃完走人了。我還是頭一回去日本料理店,這麼快就離開。

之後去 Kohimarama Bay 散步。我牽著露比走在前頭,他們情侶倆,兩小無猜似的手牽著手走在後方二公尺處。雖然也是有互動,不時轉過頭去搭個幾句話、露比也是走走停停,但是這樣是怎樣?幹嘛不... 我在我的 Mt Eden 散我的步,他們在他們的 Kohi 散他們的步?我跟露比,幹嘛要在星期二飯後傍晚去陪他們情侶倆在海邊散步?

一邊散步,一整個覺得自己莫名其妙...

所以呢... 雖然我下定決心不要再當人家的電燈泡,友人卻在跟我約好後,自己又跟男友安排了一整個大行程,是怎麼?是幹嘛非得在跟一個一年未見的朋友敘舊時,還不能不見男朋友?男朋友不能一刻不顧... 沒餵會餓死、沒去接下班會回不了家、沒一起散步會在家裡發霉,是嗎?

那不用客氣,我真的過得很好,也是百般個不願意當你們的電燈泡,我跟露比會好好的走下去!

不會摔死,也不會去跳海的。

雖然當下也不是太生氣,反正我就散我的步當作是在運動、露比只要能出門也開心,只不過心中的莫名感,像綠巨人這麼大。今天的海風無敵大,最好明天不要給我感冒,這樣我會比較生氣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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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umeshuk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